TR:戶籍紀/Numbers:Chapter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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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紀 |
Reference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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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上主在西乃山上與梅瑟交談的時候,亞郎和梅瑟的後裔如下: | 26:59-61 | |
| 2 | 亞郎兒子的名字是:長子納達布、阿彼胡、厄肋阿匝爾和依塔瑪爾: | 出 6:23編上 24:1 | |
| 3 | 這是亞郎兒子的名字,他們都是受傅的司祭,受祝聖盡司祭之職。 | ||
| 4 | 納達布和阿彼胡在西乃曠野於上主面前獻了凡火,立即死於上主面前,沒有留下兒子;只有厄肋阿匝爾和依塔瑪爾,在他們父親亞郎面前執行司祭的職務。 | ||
| 5 | 上主訓示梅瑟說: | ||
| 6 | 「叫肋未支派前來,站在亞郎司祭面前,協助他服務。 | 1:50; 8:11 | |
| 7 | 他們應代亞郎和全會眾,在會幕前盡應盡的義務,在會幕內服役, | ||
| 8 | 管理會幕內的一切器具,代以色列子民盡應盡之職,在會幕內服役。 | ||
| 9 | 你應將肋未人全交給亞郎和他的兒子,代以色列子民作亞郎的侍役; | 8:14-19厄上 2:43 | |
| 10 | 你要委任亞郎和他的兒子執行司祭的職務;俗人擅自走近,應處死刑。」 | 1:51; 18:4 | |
| 11 | 上主訓示梅瑟說: | ||
| 12 | 「看,我由以色列子民中揀選了肋未人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頭胎的長子,所以肋未人應歸於我, | 3:41 | |
| 13 | 因為凡首生的,都是我的;自我在埃及國擊殺了一切首生之日起,凡以色列首生的,無論是人或是獸,都應祝聖歸我,屬於我:我是上主。」 | ||
| 14 | 上主在西乃曠野訓示梅瑟說: | ||
| 15 | 「你應依照肋未人的宗族和家系,統計肋未的子孫,由一月以上,所有的男性都應登記。」 | 26:57-62 | |
| 16 | 於是梅瑟就照上主吩咐的命令,統計了他們。 | ||
| 17 | 肋未兒子的名字是:革爾雄、刻哈特和默辣黎。 | 創 46:11出 6:16-19編上 6:1 | |
| 18 | 按族系,革爾雄兒子的名字是:里貝尼和史米。 | ||
| 19 | 按族系,刻哈特的兒子是阿默蘭和依茲哈爾,赫貝龍和烏齊耳。 | ||
| 20 | 按族系,默辣黎的兒子是瑪赫里和慕史:這些人按他們的家族都屬肋未族系。 | ||
| 21 | 里貝尼族和史米族出自革爾雄:這是革爾雄人的家族。 | ||
| 22 | 凡一月以上登記的男性,共計七千五百。 | ||
| 23 | 革爾雄人的家族在會幕後面西方紮營; | ||
| 24 | 革爾雄人的領袖,是拉耳的兒子厄里雅撒夫。 | ||
| 25 | 革爾雄的子孫在會幕內的職務,是照管帳幕、幕篷頂和會幕內的門簾, | 出 26-27 | |
| 26 | 並庭院的帷幔,圍繞帳幕與祭壇的庭院的門簾,以及庭院應用的一切繩索。 | ||
| 27 | 阿默蘭族、依茲哈爾族、赫貝龍族和烏齊耳族出自刻哈特:這是刻哈特人的家族。 | 則 40:46 | |
| 28 | 凡由一月以上登記的男性,共計八千六百;他們管理聖所。 | ||
| 29 | 刻哈特子孫的家族在帳幕南邊紮營。 | ||
| 30 | 刻哈特族的家族領袖,是烏齊耳的兒子厄里匝番。 | ||
| 31 | 他們的職務是管理約櫃、桌子、燈台、兩祭壇、聖所內應用的一切聖器、帷幔和為帷幔應盡的各種職務。 | 出 25:10-40; 27:1-8; 30:1-10 | |
| 32 | 亞郎大司祭的兒子厄肋阿匝爾是肋未人的最高領袖,監督在聖所服務的人。 | ||
| 33 | 瑪赫里族和慕史族出自默辣黎:這是默辣黎人的家族。 | ||
| 34 | 凡一月以上登記的男性,共計六千二百。 | ||
| 35 | 默辣黎族的家族領袖,是阿彼海耳的兒子族黎耳。他們在會幕北邊紮營。 | 出 26:15-30; 27:9-19 | |
| 36 | 默辣黎的兒子的職務,是照管會幕的木板、橫木、柱子、卯座,一切用具,並為會幕應盡的各種職務, | ||
| 37 | 還管理庭院四周的柱子及其卯座、木樁及繩索。 | ||
| 38 | 在會幕前面東方,即在會幕前朝日出的一面紮營的,是梅瑟和亞郎其他的兒子;他們代替以色列子民服務,管理聖所;俗人擅自走近,應處死刑。 | 1:51 | |
| 39 | 梅瑟和亞郎照上主的命令,統計了所有的肋未人,按家族凡一月以上的男性都統計了,共計二萬二千人。 | ||
| 40 | 此後,上主又對梅瑟說:「以色列子民,凡一月以上首生的男性都要統計,登記他們的姓名; | ||
| 41 | 應將肋未人獻於我,我是上主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長子;又將肋未人的牲畜獻於我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頭胎的牲畜。」 | 3:12-13 | |
| 42 | 梅瑟便照上主所吩咐的,統計了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長子, | ||
| 43 | 凡一月以上的頭胎男兒,依名統計了,共計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人。 | ||
| 44 | 上主訓示梅瑟說: | ||
| 45 | 「你要以肋未人替代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長子,以肋未人的牲畜替代他們的頭胎牲畜;肋未人應屬於我:我是上主。 | 16:8 | |
| 46 | 至於那超過肋未人數目,而應贖回的二百七十三個以色列子民的長子, | ||
| 47 | 為每一個,應照聖所的『協刻耳』,徵收五個『協刻耳』,──一『協刻耳』,合二十『革辣』;── | 肋 5:15 | |
| 48 | 將這錢交給亞郎和他的兒子,作為超額人數的贖價。」 | ||
| 49 | 梅瑟就為那超過肋未人數而應贖回的人,徵收了贖金。 | ||
| 50 | 由以色列子民的長子所徵收的銀子,依聖所的『協刻耳』,共計一千三百六十五『協刻耳』。 | ||
| 51 | 梅瑟依照上主的命令,將這贖金交給了亞郎和他的兒子,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。 | |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