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:肋未紀/Leviticus:Chapter 24

出自Chinese Catholic Bib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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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holic Chinese Bible 肋未紀/Levitic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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肋未紀

Reference

1 上主訓示梅瑟說:
2 「你吩咐以色列子民給你拿由橄欖榨的清油來,為點燈用,好叫燈光長明不熄。戶 8:2出 25:31-40肋 6:5-6出27:20-21
3 亞郎應將這燈放在會幕內,約櫃帳幔外,自晚上到早晨常點在上主面前: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是永久的法令。撒上 3:3
4 亞郎應把這些燈放在純金台上,在上主面前長燃不熄。
5 你應拿細麵,烤成十二個餅,每個是十分之二『厄法』;撒上 21:4-7厄下 10:34瑪 12:4谷 2:26
6 將餅排成兩行,六個一行,供在上主面前的純金桌上。編下 2:3
7 每行應撒上純乳香,作為食物當獻與上主的火祭,為獲得紀念。
8 每安息日,應將餅不斷地供在上主面前,這是以色列子民因永久的盟約而當行的義務。
9 這些應歸亞郎和他的兒子;他們應在聖地方吃,因為這是上主火祭中至聖之物,是他永享的權利。」
10 當時在以色列子民中有一個人,他的母親是以色列人,父親是埃及人。這以色列女人的兒子在營內與一個以色列人爭吵;出 12:38
11 以色列女人的兒子咒罵褻瀆了上主的名,人們就帶他去見梅瑟,──這人的母親名叫舍羅米特,是丹支派狄貝黎的女兒,──出 22:27
12 將他看守起來,等梅瑟依照上主的訓令給他們處理。
13 於是上主訓示梅瑟說:
14 「你帶這犯褻瀆罪的人到營外去,凡聽見他說褻瀆話的人,都按手在他頭上,然後令全體會眾用石頭砸死他。列上 21:10達 13:34
15 你應這樣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凡褻瀆天主的,應負罪債;
16 那不避諱「雅威」之名的,應處死刑,全體會眾應用石頭砸死他;不論外方人或本地人,若不避諱「雅威」的名,應處死刑。若 19:7
17 凡打死人的,應處死刑。出 21:12-20
18 凡打死牲畜的,應該賠償:以命還命。
19 人若加害自己的同胞,他怎樣待人,人也怎樣待他:出 21:25
20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;他怎樣害了人,人也怎樣害他。
21 凡打死牲畜的,應該賠償;凡打死人的,應處死刑。
22 為你們,不論是外方人或是本地人,只有一樣法律;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。」
23 梅瑟這樣訓示了以色列子民;他們就把這犯褻瀆罪的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砸死。以色列子民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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