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:迦拉達書/Galatians:Chapter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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迦拉達書 |
Reference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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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爾納伯再上耶路撒冷去,還帶了弟鐸同去。 | 宗4:36格後 2:13 | |
| 2 | 我是受了啟示而上去的;我在那裡向他們陳述了我在異民中間所講的福音,和私下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過,免得我白白地奔跑,或者徒然奔走了。 | 斐 2:16 | |
| 3 | 但是,即連跟我的弟鐸,他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被強迫領受割損, | ||
| 4 | 因為,有些潛入的假弟兄,曾要他受割損;這些人潛入了教會,是為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所享有的自由,好使我們再成為奴隸; | 羅 6:15 | |
| 5 | 可是對他們,我們連片刻時間也沒有讓步屈服,為使福音的真理在你們中保持不變。 | ||
| 6 | 至於那些所謂有權威的人──不論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,與我毫不相干;天主決不顧情面──那些有權威的人,也沒有另外吩咐我什麼; | 申 10:17宗 10:34 | |
| 7 | 反而他們看出來,我是受了委托,向未受割損的人,宣傳福音,就如伯多祿被委派向受割損的人宣傳福音一樣; | 宗 15:3, 12羅 15:17-19弟前 2:7 | |
| 8 | 因為,那叫伯多祿為受割損的人致力盡宗徒之職的,也叫我為外邦人致力盡宗徒之職。 | ||
| 9 | 所以,他們一認清了所賦與我的恩寵,那稱為柱石的雅各伯、刻法和若望,就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,表示通力合作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而他們卻往受割損的人那裡去。 | 1:19宗 12:17弗 3:8默 3:12 | |
| 10 | 他們只要我們懷念窮人;對這一點我也曾盡力行了。 | 格前 16:1 | |
| 11 | 但是,當刻法來到安提約基雅時,我當面反對了他,因為他有可責的地方。 | ||
| 12 | 原來由雅各伯那裡來了一些人,在他們未到以前,他慣常同外邦人一起吃飯;可是他們一來到了,他因怕那些受割損的人,就退避了,自己躲開。 | 宗 10:1, 28;15:24 | |
| 13 |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跟他一起裝假,以致連巴爾納伯也受了他們的牽引而裝假。 | ||
| 14 | 我一見他們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當著眾人對刻法說:「你是猶太人,竟按照外邦人的方式,而不按照猶太人的方式過活,你怎麼敢強迫外邦人猶太化呢?」 | ||
| 15 |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而不是出於外邦民族的罪人; | 宗 10:28 | |
| 16 | 可是我們知道: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,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,所以我們也信從了基督耶穌,為能由於對基督的信仰,而不由於遵行法律成義,因為由於遵守法律,任何人都不得成義。 | 羅 3:22斐 3:9詠 143:2羅 3:20 | |
| 17 | 如果我們在基督內求成義的人,仍如他們一樣被視為罪人,那麼,基督豈不是成了支持罪惡的人了嗎?絕對不是。 | ||
| 18 | 如果我把我所拆毀的,再修建起來,我就證明我是個罪犯。 | ||
| 19 | 其實,我已由於法律而死於法律了,為能生活於天主;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, | 羅 6:11; 7:1 | |
| 20 | 所以,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;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,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;他愛了我,且為我捨棄了自己。 | 羅 8:10-11斐 1:21哥 3:3-4格後 5:14弗 5:2, 25 | |
| 21 | 我決不願使天主的恩寵無效,因為,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,那麼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 | 5:2若 15:13 | |
